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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8-31来源:文明创建网浏览次数:11

22)强化基层党支部的“政治堡垒”作用,履行政治责任,党组织设置合理、履责到位。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,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双带头人”基本覆盖。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。

学院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将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,聚焦落实中央、中组部、教育部和市委相关重要会议、文件精神,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,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提升基层党建质量,以高质量党建全面引领学院双高建设。

推动党建引领项目落细落实落地。2020年实施了首批“党建 ”项目孵化工作,共13个项目在专项经费保障下开展“双融合”探索,成功孵化出1个全国样板党支部(生物医药与健康系教师党支部)、2项市级党建类课题等成果。2022年启动第二期基层党建创新工作,立项4个“样板党支部”、3个“双带头人”工作室、2个创新党建项目和2个专职组织员工作室、2个一支部一乡村计划。在校内党建项目的培育孵化基础上,2019年、2022年植物科学技术系教师党支部、生物医药与健康系教师党支部先后获得教育部“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”建设项目、2019年风景园林技术系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双带头人”工作室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项目立项、2021年动物科学技术系教师党支部获市教卫工作党委党支部建设示范点、2022年动物科学技术系教师党支部立项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”、生物医药与健康系学生党支部被评为“百个学生样板支部”。2020年申报获批市教卫系统重点示范党课“扎根‘三农’沃土,以匠心守初心”,2021年并在全院范围开讲。

2021年至今召开24次书记工作例会、17次组织员工作例会,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、书记轮训、专职组织员培训10余次,覆盖率100%。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整体素质,打造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合、相促进的中坚力量。学院党委获评市教卫党委系统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,高东菊同志获“先进党务工作者”称号,王海丽获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高东菊同志获评上海市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称号。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。

23)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等组织生活制度,常态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“四史”宣传教育,建立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长效机制。

学院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,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,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为推动学院“双高”院校建设和全国一流农林院校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、政治与组织保障。2021年至今,共召开党员大会1029次,支委会768次,党小组会724次,班子成员上党课31次,双重组织生活213次,支部书记上党课93次,主题党日活动775场,专题组织生活会83场。开展党建工作督查12场。发展党员46人,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期,380余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并顺利结业;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3期,64名发展对象参与培训并顺利结业。坚持分类指导,采用专项督查、随机抽查、调研督导等方式,开展党建工作督查12场,抓严抓实“三会一课”,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,杜绝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、弱化、虚化、边缘化等情况。

扎实开展主题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和“四史”宣传教育,建立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长效机制,形成学院党委抓总、二级党组织响应的格局。全体干部党员和师生通过“三会一课”、集体学和自主学等学习方式,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,并做到及时跟进学、前后贯通学、联系实际学。

24)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优先在高层次人才、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等群体中发展党员。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学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,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,较好地完成了发展党员工作。2021年至2023年,共发展党员46人。

为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,严格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纪律,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,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每年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,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一线教职员工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。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党建带团建、区域化党建及一系列共建专题学习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。2021年至2023年,共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期,380余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并顺利结业;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3期,64名发展对象参与培训并顺利结业。

学院党委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程。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,各党支部严格把关,明确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党员发展工作“第一责任人”,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,及时把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中。为更好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,要求每个基层党支部都配备一名兼职组织员,二级院系党总支配备专职组织员,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。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发展党员材料目录,对党员发展的五个阶段:入党积极分子、列为发展对象、拟发展、预备期考察、转正的材料,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,增强了可操作性,实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
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获教育部2个全国样板党支部、市教卫系统3个样板党支部和1个“双带头人”工作室等立项;示范党课获市教卫系统重点立项,学校党委获市教卫系统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,并涌现了1名上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,1人获上海市“四有好老师”、2人获提名奖,1人获“上海市园丁奖”,2人获上海市“五一”劳动奖章。

25)落实党务公开制度。保障党员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、监督权。

学院设立了党务公开栏、信息公开栏,及时反映党务公开、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,开通了邮箱、信件箱等诉求渠道,确保全校教师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以及监督权

落实党务公开制度。2021年,党务公开80次,其中关于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32次;学院党委会议情况26次;党的思想建设情况4次;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9次;党的组织管理情况7次;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1次,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次。2022年,党务公开52次,其中关于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13次;学院党委会议情况28次;党的思想建设情况1次;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6次;党的组织管理情况1次;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2次,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次。2023年,截至6月30日,党务公开49次,其中关于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16次;学院党委会议情况14次;党的思想建设情况2次;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13次;党的组织管理情况1次;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3次。

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。学院党委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进行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换届选举。做好基层党组织机构调整及换届选举工作,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在党委的领导下,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优化结构、增强活力、相对稳定的要求,组织实施了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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